招標單位:日照日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日 期: 2022年5月19日
投標須知前附表
一、工程概況
1、工程項目內容:參照新瑪特佳園1.2.3.5.6.7號樓樓體圖紙結合現場勘察需亮化范圍(樓體頂端正對玉泉一路、嵐山中路為主,附圖僅為參考),自行設計效果圖,自行計算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有施工內容。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每米綜合單價固定,按實結算。
3、質量要求及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供方產品質量應嚴格按照ISO9001-2000質量標準體系運作。
4、產品安裝標準:產品安裝應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電器設備交接試驗標準等國家相關方案執行。
5、產品售后服務標準:供方對設備實行“三包”投標人應以優良的服務態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時內相應并在12小時內完成招標方提出的維修要求。
6、現場施工條件:施工用水、電,由招標人負責給與協調各單體總承包人所用水電接駁點,中標人向總包單位支付相應水電費。
二、投標條件
1、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招標,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允許轉包與掛靠必須具有城市及道路專業照明工程資質。
2、投標人目前無債務糾紛和法律糾紛,投標人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資金能力,項目經理須有類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經驗。中標人應由合同約定的項目經理及其負責的項目班子人員組織施工,不得出現借用項目經理證書或掛名項目經理的現象,否則,一經發現招標人有權隨時中止合同,追究因此給招標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并保留重新選擇中標人的權利。
3、投標人必須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
4、投標書送達時一并提供主材樣品一套,評標時將作為參考依據。
三、現場勘察
1、投標人應對工程現場和周圍環境進行現場考察,以獲取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需資料。
2、投標人在收到招標文件后2日內在取得招標人允許后自行組織現場考察,投標人考察現場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由于投標人原因未參加現場考察,由此產生的后果和存在的風險由投標人自負。
3、投標人及其代表必須承擔進入現場后由于自身行為所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損壞等后果。
4、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后如果有疑問應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
5、現場考察中招標人提供的資料和數據,只是招標人現有的使投標人能夠利用的資料,招標人對投標人由此作出的推論、解釋和結論概不負責。
四、報價說明
1、本項目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合同,投標方應根據自身優勢進行預算工程量清單、各自情況以及踏勘現場情況等進行單價、總價的編制,報價包括采購范圍內的全部內容包括但不僅限于:施工費、材料費、措施費、勞務、管理、水電、安裝、維護、保險、規費、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凡投標方在報價中未列明但又為本次招標所必備的項目或遺漏項目,招標人將一律視為已包括在其報價中,在合同執行中將不予考慮增加。
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對應工程量清單的每一項均需要填報單價和合價、品牌、規格型號等。每一個項目只允許有一個單價和合價,任何有選擇的單價和合價將不予接受,對沒有填報單價和合價的項目,費用將視為包括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項目的單價和合價中,不予追加任何費用。
3、報價中應包含為安全施工(含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其他)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費用;必須保證安全施工,一旦發生事故,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成交投標方全部承擔。
4、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任何影響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外界因素,由成交方負責協調并保證工程順利完成,相關費用均由成交供方全部承擔。投標方應充分了解工程的工地位置、道路、裝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響報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道路等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
五、招標費用
1、資料費用:報名及資料費100/套。
2、投標人保證金:本工程招標參與采用保證金形式,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現金、轉賬、微信均可。
3、保證金交納規定: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一并向招標人提交保證金。
單位名稱:日照日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東港區正陽路46號
賬號:37050171950800000300
電話:15306335099
六、質保期
1、質保期至少三年,各投標單位所報質保期可根據自身實力自行競報。
2、所有產品在質保期內,由專業技術人員提供12小時技術服務,出現問題時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派出技術人員到達現場解決,如果出現質量問題,經雙方確認后,應無條件維修或換貨。質保期間產品的一切質量問題,更換部件及產品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全部由成交方自行負責。
七、其它
我公司歡迎各投標單位參加本次招標,我們保證整個招標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如在此過程中遭到我方人員的不公正待遇,請您向日百集團監察部舉報。
舉報電話為: 8254288
日照日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